商標注冊后商標使用人在使用商標時,往往忽視了留存證據,但是在一些商標糾紛中,證據卻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如撤三、宣告無效等情況下,商標的使用證據往往決定你的商標是否有效,為避免因拿不出使用證據而吃虧的情況。
商標注冊后商標使用人在使用商標時,往往忽視了留存證據,但是在一些商標糾紛中,證據卻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如撤三、宣告無效等情況下,商標的使用證據往往決定你的商標是否有效,為避免因拿不出使用證據而吃虧的情況。
商標使用證據主要集中于:
1、發票
發票作為經濟交往中基本的商事憑證,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書面證明。
因此,真實有效的商品銷售發票或服務提供發票可以有力地證明注冊商標的使用情況。但是,很多企業在開具發票時只填寫商品或服務名稱而不填寫商標名稱或者簡寫商標名稱,例如,五個字的注冊商標只寫三個字。
這樣的發票與注冊商標沒有任何聯系,不能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因而不能作為充分有效的使用證據。因此,我們企業在開發票的時候一定要寫全稱或者備注全稱,認真填寫商標名稱,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證據。
2、合同(或協議)
合同、協議是經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重要憑證和依據,可以作為商標使用的有效證據。
為此在訂立合同、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明確標注商標,最好能寫上注冊商標的名稱和注冊號,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證據。
3、廣告物品
廣告是企業宣傳其商標、商品、服務的一種重要方式,商標的標識多處于廣告的顯著位置,是一種很好的證據材料。
4、包裝物
單純的包裝物或容器由于難以確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體時間,因此還需要其它證據進行佐證。比如委托印刷時與印刷廠簽訂的合同等,合同要標明商標名稱。
5、產品檢驗報告
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其手續嚴格,報告各項內容標注清晰,是一種很好的商標使用證據。
6、商標印制證明材料
商標印制是商標使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商標印制的證明材料(合同或者付款證明)也是一種證明商標使用的有力證據。
所以企業在印制商標時一定要選擇信譽好、經營范圍包括“商標標識印制”的印刷企業。訂立規范的合同,可以為商標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證據。
7、其他
其他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證據的材料還包括產品說明書、商品進出LI檢驗檢疫證明、產品報關單等。
但是所有上述單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夠充分證明一個商標的使用情況,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種證據材料相互印證,相互關聯,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才能充分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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